2016年04月04日 |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总局在第一时间责成上海市食药局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涉案冒牌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对涉案企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国务院食安办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发言人表示,经初步了解,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婴幼儿乳粉销售者和网络食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要切实落实对网店开办者资质审查的责任。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平台开办者的连带责任。 发言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在网上购买婴幼儿乳粉,警惕不法分子冒牌欺诈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销售假冒乳粉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破获食品违法案件有功的举报者,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奖励。 |